当前位置:首 页 >> 中以友好>> 中国与以色列关系70年:一个内涵特殊、值得总结的外交案例 |
中国与以色列关系70年:一个内涵特殊、值得总结的外交案例 |
||
摘要:中国与以色列70年双边关系的演进嬗变,无疑是中国外交史上一个具有特殊内涵、值得反思总结的外交案例。
在新中国的外交历程中,社会主义新中国同地处欧亚非结合部中东世界的“颇为另类”的国家——以色列的双边关系,尤其是两国外交关系的建立书写了一段一波三折、好事多磨的篇章。回溯新中国70年中国-以色列关系史,基本可以分成四个阶段。 两次错失建交机遇 第一阶段:1948、1949年-1955年的徘徊曲折期:双方相互示好接近却两失建交机遇。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国宣告成立,当时包括中国共产党办的报纸在内的中国舆论界普遍表示出欢迎立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也受到以色列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欢迎。在新中国成立100天,1950年1月9日,以色列政府便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当时最早的、也是唯一承认新中国的中东国家。此后几个月,中以两国朝着建立正常外交关系的方向迈进。 因朝鲜战争爆发,来自美国的压力使以色列政府停止了建立中以外交关系的接触和谈判,中以两国失去了建立正常关系的第一个机会。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与西方的关系趋向缓和,1953年至1954年,中以双方就建立外交关系进行接触。然而一些以色列政要顾忌这会影响以美关系,对加速中以建交进程并不热心。在1955年万隆会议筹备和召开过程中,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关系迅速发展。为摆脱外交困境并阻止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进一步靠拢,以色列政府匆忙照会中方,希望尽快建立外交关系。但此时中国政府从国际大局出发,决定对中东政策作出调整。周恩来总理就中以关系指示道:“同以色列缓建交,但可保持贸易关系。” 第二阶段:1956年-1976年的冰冻疏远期:双边关系因国际环境的制约和“文革”的影响处于低潮。 万隆会议后尤其是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中国中东政策实施重大调整,中东外交重心转到发展与阿拉伯国家的关系上。1955年万隆会议开始了新中国和埃及等一些阿拉伯国家友好往来,双方建立外交关系。1956年中埃建交不到3个月,震惊世界的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当年10月31日以色列伴随英国、法国联合发动进攻埃及的苏伊士运河战争(又称第二次阿以战争),中国政府对此严厉谴责。此后中以间就建交问题进行的接触均告中断,中以关系进入长达20年的“冻结”时期。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东阿拉伯国家反帝反殖斗争风起云涌的形势下,作为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同盟军、自身刚摆脱帝国殖民主义压迫奴役、此时又处于西方世界外交封锁的社会主义中国,十分自然地支持中东民族主义运动,持守争取阿拉伯国家“一大片”的国际立场。以色列也在数次表示希望与中国恢复接触、改善关系遭拒后,转而采取对中国不友好的态度。 与时俱进发展关系 第三阶段:1977年-1991年的逐渐恢复期:双方外交与时俱进的务实调整,建交水到渠成。 1976年“文革”结束后,走上改革开放之路的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与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关系得到改善和发展。在这样的形势下,中以关系也开始逐渐解冻。 以色列方面也采取措施来促进对华关系的发展。以色列拨款重开关闭10年之久的驻香港总领事馆。之后,中以在经济、贸易、文化、旅游、政党社团等方面的民间交往迅速发展。中以关系渐趋恢复至新中国初期双边关系的水平。 同时,国际关系及中东形势的变化也为中以关系进一步升格提供了契机。海湾战争、苏联解体和冷战结束,促使阿以争端由战场对抗日益转向政治谈判。而同时阿拉伯国家也认识到越来越多国家与以色列建交的趋势不可避免,对中以建交的心理承受力有所增强。正是在这样一种“水到渠成”的形势下,1992年1月24日,中以两国外长正式签署建交公报,宣布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揭开中以两国、中犹两个民族关系史崭新的一页。 第四阶段:1992年以来的友好发展伙伴期:双方友好合作快速推进,势头良好,多领域亮点纷呈。 1992年1月正式建交,开启中以两国及中犹两个民族关系史的友好新篇章,为双方在科技、经贸和社会人文等领域开展更多更广泛深入的交往合作奠定基础。建交27年来,中以两国领导人互访频繁。在经济上,1992年10月,中以政府间贸易协定签署,双方互相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2005年11月,以色列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国是以色列在亚洲第一大、全球第三大贸易伙伴。2017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31.21亿美元,同比增长15.6%。同时中以两国在经济、科技、文化方面的双边合作也迅速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中以两国在共建“一带一路”的框架下又在港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大合作项目的推进与成功。值得一提的是,中以建交25周年之际,2017年3月2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宣布双方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2018年10月两国又制定《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1)》。 当今中以关系特点 纵观当今中以关系发展,如下几方面的特征明显突出。 其一,中华文明与犹太文明具有许多共性。中犹两个民族均有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化,均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独特而巨大的宝贵贡献。两个文化也有诸多相同之处,都十分重视家庭纽带与教育功能,均吸收了许多外来文化而主体精神一以贯之。即使两个民族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屡遭苦难,但都能够怀抱救亡图存之志而自强不息,保持强劲的凝聚力与生命力。两个民族在上千年的交往中友好相处。尤其是在纳粹大屠杀期间,上海成为全球唯一无条件接纳犹太难民避难的大城市。可以说,中犹两大古老文明的相似性,相融交合、同舟共济的历史篇章,民族复兴事业的共同追求,为中以两国关系的发展奠定了最大公约数。 其二,国际环境和第三方因素在较大程度上使得现代中以两国关系曲折演进。中以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的分歧争端与利害冲突。但受到美国因素、阿以争端与冲突的严重影响,这是两国关系起步早、建交进程一波三折、好事多磨的主要原因。中国改革开放后同以色列关系逐渐恢复,乃至1992年中以最终建交,除双方外交与时俱进的务实调整这一主观因素之外,也是这一时期东西方冷战缓解、结束和阿以争端由战争转向和谈的这些国际环境历史性转折的客观变化所造就。 其三,中以建交“瓜熟蒂落”对中以双方在国际上打开良好有利的外交局面均具有积极影响。对中国来说,可以在国际舞台上执行更加平衡务实的中东外交政策。另一方面,鉴于犹太力量在西方尤其是美国的重要影响,中以建交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开拓国际合作局面,推进中美关系发展,更好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对以色列而言,中以建交可以促使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常”之一的中国在阿以争端和中东和平进程中发挥更具建设性的平衡作用,更加务实地考虑与关照以色列的安全权益,而非“一面倒”地照顾阿拉伯国家。另一方面,中以建交有助于改变以色列在国际上尤其是东方比较孤立的外交状态,标志着以色列在“亚洲孤立地位的结束”。同中国建交后,以色列得以同印度、蒙古、越南等亚洲国家建交。 其四,中以双方在国家发展建设彼此合作与支持中,互补性突出。以色列是一个“小而强”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经贸投资环境良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框架下基础设施等合作;当今中国以现代化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其迅速崛起的国力、潜力巨大的广阔市场,促使两国经贸投资、科技创新、水资源、农业、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互利合作,稳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合作项目,以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为契机,在促进双方国家建设、民族复兴中互利合作共赢。 其五,当今中国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共同、综合、合作与可持续的安全观,主张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在阿以争端和中东和平问题上坚持公正平衡的明确立场,持之不懈地积极斡旋促和。2013年5月,中国同时邀请巴以两国首脑访华,习近平主席提出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四点主张,2017年中国举办巴以和平人士研讨会,均体现了中国致力于促进中东和平进程的大国担当。 总而言之,在当今五彩斑斓的国际社会中,以色列可谓是一个 “不东不西”(在文化传统和政治社会制度上兼具东西方色彩)、“不南不北”(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既不属西方发达国家、也非南方发展中世界)的“特殊另类”国度,中国与以色列70年双边关系的演进嬗变,无疑是中国外交史上一个具有特殊内涵、值得反思总结的外交案例,不仅反映出改革开放的中国外交与时俱进发展的时代精神,也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具有自身特色、原则性与务实性有机结合的负责任大国外交的宗旨风格。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中东学会副会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E-mail:Chinashawen@outlook.com 地址:北京 电话:0086-10-64107777 copyright2005chinajew.com 摩西国际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摘要:中国与以色列70年双边关系的演进嬗变,无疑是中国外交史上一个具有特殊内涵、值得反思总结的外交案例。
在新中国的外交历程中,社会主义新中国同地处欧亚非结合部中东世界的“颇为另类”的国家——以色列的双边关系,尤其是两国外交关系的建立书写了一段一波三折、好事多磨的篇章。回溯新中国70年中国-以色列关系史,基本可以分成四个阶段。
两次错失建交机遇
第一阶段:1948、1949年-1955年的徘徊曲折期:双方相互示好接近却两失建交机遇。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国宣告成立,当时包括中国共产党办的报纸在内的中国舆论界普遍表示出欢迎立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也受到以色列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欢迎。在新中国成立100天,1950年1月9日,以色列政府便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当时最早的、也是唯一承认新中国的中东国家。此后几个月,中以两国朝着建立正常外交关系的方向迈进。
因朝鲜战争爆发,来自美国的压力使以色列政府停止了建立中以外交关系的接触和谈判,中以两国失去了建立正常关系的第一个机会。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与西方的关系趋向缓和,1953年至1954年,中以双方就建立外交关系进行接触。然而一些以色列政要顾忌这会影响以美关系,对加速中以建交进程并不热心。在1955年万隆会议筹备和召开过程中,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关系迅速发展。为摆脱外交困境并阻止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进一步靠拢,以色列政府匆忙照会中方,希望尽快建立外交关系。但此时中国政府从国际大局出发,决定对中东政策作出调整。周恩来总理就中以关系指示道:“同以色列缓建交,但可保持贸易关系。”
第二阶段:1956年-1976年的冰冻疏远期:双边关系因国际环境的制约和“文革”的影响处于低潮。
万隆会议后尤其是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中国中东政策实施重大调整,中东外交重心转到发展与阿拉伯国家的关系上。1955年万隆会议开始了新中国和埃及等一些阿拉伯国家友好往来,双方建立外交关系。1956年中埃建交不到3个月,震惊世界的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当年10月31日以色列伴随英国、法国联合发动进攻埃及的苏伊士运河战争(又称第二次阿以战争),中国政府对此严厉谴责。此后中以间就建交问题进行的接触均告中断,中以关系进入长达20年的“冻结”时期。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东阿拉伯国家反帝反殖斗争风起云涌的形势下,作为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同盟军、自身刚摆脱帝国殖民主义压迫奴役、此时又处于西方世界外交封锁的社会主义中国,十分自然地支持中东民族主义运动,持守争取阿拉伯国家“一大片”的国际立场。以色列也在数次表示希望与中国恢复接触、改善关系遭拒后,转而采取对中国不友好的态度。
与时俱进发展关系
第三阶段:1977年-1991年的逐渐恢复期:双方外交与时俱进的务实调整,建交水到渠成。
1976年“文革”结束后,走上改革开放之路的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与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关系得到改善和发展。在这样的形势下,中以关系也开始逐渐解冻。
以色列方面也采取措施来促进对华关系的发展。以色列拨款重开关闭10年之久的驻香港总领事馆。之后,中以在经济、贸易、文化、旅游、政党社团等方面的民间交往迅速发展。中以关系渐趋恢复至新中国初期双边关系的水平。
同时,国际关系及中东形势的变化也为中以关系进一步升格提供了契机。海湾战争、苏联解体和冷战结束,促使阿以争端由战场对抗日益转向政治谈判。而同时阿拉伯国家也认识到越来越多国家与以色列建交的趋势不可避免,对中以建交的心理承受力有所增强。正是在这样一种“水到渠成”的形势下,1992年1月24日,中以两国外长正式签署建交公报,宣布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揭开中以两国、中犹两个民族关系史崭新的一页。
第四阶段:1992年以来的友好发展伙伴期:双方友好合作快速推进,势头良好,多领域亮点纷呈。
1992年1月正式建交,开启中以两国及中犹两个民族关系史的友好新篇章,为双方在科技、经贸和社会人文等领域开展更多更广泛深入的交往合作奠定基础。建交27年来,中以两国领导人互访频繁。在经济上,1992年10月,中以政府间贸易协定签署,双方互相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2005年11月,以色列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国是以色列在亚洲第一大、全球第三大贸易伙伴。2017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31.21亿美元,同比增长15.6%。同时中以两国在经济、科技、文化方面的双边合作也迅速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中以两国在共建“一带一路”的框架下又在港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大合作项目的推进与成功。值得一提的是,中以建交25周年之际,2017年3月2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宣布双方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2018年10月两国又制定《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1)》。
当今中以关系特点
纵观当今中以关系发展,如下几方面的特征明显突出。
其一,中华文明与犹太文明具有许多共性。中犹两个民族均有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化,均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独特而巨大的宝贵贡献。两个文化也有诸多相同之处,都十分重视家庭纽带与教育功能,均吸收了许多外来文化而主体精神一以贯之。即使两个民族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屡遭苦难,但都能够怀抱救亡图存之志而自强不息,保持强劲的凝聚力与生命力。两个民族在上千年的交往中友好相处。尤其是在纳粹大屠杀期间,上海成为全球唯一无条件接纳犹太难民避难的大城市。可以说,中犹两大古老文明的相似性,相融交合、同舟共济的历史篇章,民族复兴事业的共同追求,为中以两国关系的发展奠定了最大公约数。
其二,国际环境和第三方因素在较大程度上使得现代中以两国关系曲折演进。中以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的分歧争端与利害冲突。但受到美国因素、阿以争端与冲突的严重影响,这是两国关系起步早、建交进程一波三折、好事多磨的主要原因。中国改革开放后同以色列关系逐渐恢复,乃至1992年中以最终建交,除双方外交与时俱进的务实调整这一主观因素之外,也是这一时期东西方冷战缓解、结束和阿以争端由战争转向和谈的这些国际环境历史性转折的客观变化所造就。
其三,中以建交“瓜熟蒂落”对中以双方在国际上打开良好有利的外交局面均具有积极影响。对中国来说,可以在国际舞台上执行更加平衡务实的中东外交政策。另一方面,鉴于犹太力量在西方尤其是美国的重要影响,中以建交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开拓国际合作局面,推进中美关系发展,更好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对以色列而言,中以建交可以促使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常”之一的中国在阿以争端和中东和平进程中发挥更具建设性的平衡作用,更加务实地考虑与关照以色列的安全权益,而非“一面倒”地照顾阿拉伯国家。另一方面,中以建交有助于改变以色列在国际上尤其是东方比较孤立的外交状态,标志着以色列在“亚洲孤立地位的结束”。同中国建交后,以色列得以同印度、蒙古、越南等亚洲国家建交。
其四,中以双方在国家发展建设彼此合作与支持中,互补性突出。以色列是一个“小而强”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经贸投资环境良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框架下基础设施等合作;当今中国以现代化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其迅速崛起的国力、潜力巨大的广阔市场,促使两国经贸投资、科技创新、水资源、农业、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互利合作,稳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合作项目,以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为契机,在促进双方国家建设、民族复兴中互利合作共赢。
其五,当今中国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共同、综合、合作与可持续的安全观,主张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在阿以争端和中东和平问题上坚持公正平衡的明确立场,持之不懈地积极斡旋促和。2013年5月,中国同时邀请巴以两国首脑访华,习近平主席提出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四点主张,2017年中国举办巴以和平人士研讨会,均体现了中国致力于促进中东和平进程的大国担当。
总而言之,在当今五彩斑斓的国际社会中,以色列可谓是一个 “不东不西”(在文化传统和政治社会制度上兼具东西方色彩)、“不南不北”(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既不属西方发达国家、也非南方发展中世界)的“特殊另类”国度,中国与以色列70年双边关系的演进嬗变,无疑是中国外交史上一个具有特殊内涵、值得反思总结的外交案例,不仅反映出改革开放的中国外交与时俱进发展的时代精神,也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具有自身特色、原则性与务实性有机结合的负责任大国外交的宗旨风格。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中东学会副会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